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经各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现就拟推荐我校“2022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人选公示 ,在全校范围内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公示时间: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8日
2.反映意见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全校师生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就业指导处反映意见。
电话:024—31679837 024—31679956
邮箱:chengjianjiuyeban@163.com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