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高校,设有2院6系4部,形成工、管、艺术、文学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现有在校生近12000名。
学校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工程造价、网络与新媒体、智能建造、智能制造工程等本科专业。
近年来,学校先后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得沈阳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此外还荣获“创青春•服务业”杯辽宁省大学生创业就业大赛优秀组织奖、沈阳市先进团委等多项荣誉称号。2017年我校党委还被命名为沈阳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学校教师也先后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委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学生们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几十项。在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包装创意大赛、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自动化系统应用大赛、“苏博特杯”全国大学生混凝土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竞赛、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之星”大赛、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辽宁省大学生“挑战杯”创业大赛、辽宁省大学生工程能力训练大赛、大学生物流仿真运营设计大赛、辽宁省TI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比赛中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类别及要求
1.各专业博士。(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本、硕、博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2.各专业专任教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本、硕所学专业相近或一致。
(3)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薪酬与福利
1.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四、应聘方式及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jrs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下载;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
3.试讲考核。
4.面试考核。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 www.syuc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969568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需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9年春季学期招聘岗位及要求
附件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专任教师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