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8年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普通高校。学校是一所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学校,现有在校本专科生近一万二千名。
    学校现拥有26个本科和8个专科专业,下设七系两部,形成工、管、艺术三大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意识。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具体条件
    (1)中级及以上职称。正、副高级职称优先考虑,中级职称人员原则上毕业于“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且研究生所学专业应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有企业(行业)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人员。
    (3)优秀人才和急需人才,可一人一议。
    二、招聘数量及具体要求
    专任教师岗位30人左右(具体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酬与福利
    1.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2.聘用人员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四、应聘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校园网人才招聘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
cjrszp@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命名)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可到学信网下载;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等级职称证书扫描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或其他证书扫描件一份;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3.试讲考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行试讲考核。
    4.面试考核。通过试讲考核者进行面试。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6.学校研究决定,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7.学校统一为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
www.syucu.edu.cn
    3.联系电话:024-31969568  
    4.联系人:李老师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博士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等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1: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18年自有教师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

    附件2: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6月13日

©2024 党委宣传部(品牌发展中心)、党委统战部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