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系和转入系同意,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刘嘉等10位同学转专业,现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9日~8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单位请加盖公章)都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报真实姓名。
电话:教务处024-31969557 Email:94238078@qq.com
教务处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