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各岗位教职工招聘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报名、审核、初试、复试等程序,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
在公示期、办理入职和试用期间若发现拟录用人员实际情况与报名表信息不符或出现虚假信息,学校视为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沈阳城市建设学院人事处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24-31969568
邮箱:chengjian024@163.com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
2017年6月1日